举报须知

一、纪委举报网站受理范围:
1.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;
2.领导干部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;
3.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,提出的申诉。
二、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三、根据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”原则,请您按照被举报人所在单位,选择相应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。
四、纪委提倡实名举报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

其他举报方式:
来信举报:陕西省西安市锦业路36号旗远盈樾国际19楼,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纪委综合案管室,(邮编: 710077)
电话举报:029-89678594
邮件举报:gzb3jw@ceec.net.cn